乡村规划是开展乡村建设、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重要工具与手段,角色和使命非常重要。2021年的一号文件中提出,要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。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,明确村庄布局分类。积极有序推进“多规合一”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,对有条件、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。
什么是“多规合一”?
“多规合一”是指在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下,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城乡规划、土地利用规划、环境保护、文物保护、林地与耕地保护、综合交通、水资源、文化与生态旅游资源、社会事业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,确保“多规”确定的保护性空间、开发边界、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,并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建立控制线体系,以实现优化空间布局、有效配置土地资源、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。
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构的关键时刻,提出要编制“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”,这给我们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。那么村庄规划工作,到底要怎么做呢?
村庄规划可研报告编制-村庄规划编制有哪些原则?
(一)多规合一
按照“多规合一”的总要求,村庄规划编制要做到规划工作底图、技术标准、规划范围、规划指标、规划目标期限、规划数据建库等方面统一。
(二)突出村庄特色
按照“望得见山、看得见水、记得住乡愁”的要求,以全域规划的理念,以多样化为美,突出地方特点、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,保留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、农业景观、乡土文化,防止“千村一面”。
(三)预留管理弹性
乡村发展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,尤其是建设用地空间的需求变动受方方面面影响比较大。作为乡村地区的法定规划,既要能用、管用,又不能“管死”。
(四)坚持尊重农民意愿
规划编制和实施要充分听取村民意见,反映村民诉求;规划批准后,组织编制机关应通过“上墙、上网”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并长期公开,方便村民了解和查询规划及管控要求。拟搬迁撤并的村庄,要合理把握规划实施节奏,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,不得强迫农民“上楼”。